贞洁烈女是什么意思(中国古代礼制是否支持贞洁烈女)
中国“正宗古礼”是否支持贞洁烈女?
在昨天的内容中我们知道了所谓的“五服”制度,也知道了女人如果出嫁以后那么最高规格的服丧应该是留给丈夫的。
那么如果女人未婚夫死了,她该服什么规格的丧呢?我们再追问一步,如果女人为未婚夫殉情自杀,到底是贞洁还是淫荡?
看到这个问题,您先别笑,因为在“礼制”中确实不能够立贞节牌坊,还很有淫荡的可能。这是为什么呢?
女人的难处
在明清时期确实很流行女人为未婚夫殉情的事情,这些女人都被称为贞洁烈女。
从男人的角度上来讲,肯定希望自己的女人能有矢志不渝的节操,殉情这种最激烈的道德行为不但让男人欣赏,更是引发文人热情讴歌的浪潮。
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热闹,但是却有着其心可诛的丑恶目的,主要来自夫家。
女人死了未婚夫夫家最担心的就是女人到家里守节,这种守节就要本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德,过继亲族中的子弟延续香火。
这种事情绝对不单纯,有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会涉及继承财产的问题;第二、伦理问题,在古人眼里一个年轻的寡妇总会有很多神奇的事情发生。
就因为这两层逻辑,未婚夫死掉的女人在古代真的很难办,夫家不欢迎她,却又渴望她能够为自己的儿子守节,所以贞洁烈女殉情,不是自愿,而是被现实所逼迫。
入了洞房还不算夫妻
我们再来看《矢志不渝》这本书里的一个例子:吴家将女儿许配给了黄家,没想到黄家公子在游学途中突然就死掉了,吴家姑娘在黄家守灵哭了很久,黄家的人却对她不理不睬。
吴家老爹劝女儿回家,没想到她的回答是:“我还能到哪里去呢?”几天之后就上吊自杀了,年仅17岁。
这种套路,我们似曾相识,它是明清小说里常见的情节,甚至在今天的古装剧里我们都还能够见到此类事情时有发生。
但是当我们熟悉了真正的“礼制”规范以后,会发现这并不是真的,或者说这并不是被礼制所推崇的。
在古制的婚礼里,夫妻双方就算入了洞房,其实都还不算正式夫妻。
因为婚礼当天,新娘还见不到公婆,要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拜见。拜见完毕后,还要等若干天完成在家庙里的仪式,夫妻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若干天,这个“若干天”是多久?基本上是三个月。
在东汉时期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当时政府为了整顿逃兵,一位姓白的姑娘嫁到夫家,没几天就爆发了战争,一直没有完成庙见。
后来白姑娘的丈夫成为了逃兵,家里人要受到牵连,可是这位白姑娘却因为没有庙见,不算夫妻而安然归还到了娘家,侥幸逃脱。
明清的守节是对古礼的严重破坏
在之前的内容中我们提到过,人心向简,无论是司马光还是朱熹都推崇礼仪的从俗从简,
后来直接改成婚礼第三天必须完成庙见,新郎在第四天的时候就必须要去拜见岳父岳母。比起周代,宋代的婚礼是平民化、快节奏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能太为难百姓。所以,女人该不该守节?这个问题从孔子到朱熹,都是一致的,肯定是不应该,因为在古礼上是没有如此记载的。明清两朝的风俗不但是对古礼的破坏,连《朱子家礼》都守不住。
《矢志不渝》最后一章“古礼与新解”,为我们展示了知识精英对贞洁烈女现象的激烈讨论,归有光一篇《贞女论》直接强调了“庙见”的意义,说贞洁烈女不但不是道德楷模,反而是属于“非礼”,再严重一点说这种表达方式过于极端,所谓的“过犹不及”就是“淫”。
好了,关于“古礼是否支持贞洁烈女”的内容就到此结束吧。今天的内容您只需记住两点:第一、贞洁烈女是明清世俗的产物,并不在古礼的范畴;第二、贞洁烈女不但不是道德楷模,反而是“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