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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的个人资料及教育思想(中国幼儿教育奠基人陈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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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1892年3月5日-1982年12月30日),男,浙江省上虞县人,中国著名儿童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教授,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代表作《陈鹤琴全集》

陈鹤琴说:“小孩子生来是无知无识的,不知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他的一举一动可说一方面受遗传的影响,一方面受环境的约束,受教育的支配。小的时候,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教养中最重要的因素,恐怕也是父母。”

当我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深深地被其中的思想所折服。为什么会被震撼?

因为在我的孩子刚生下来时,我要为人父母时,自己为如何教育孩子发愁:一个孩子,刚生下来,一切就是白纸,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么引导他的人生?

自己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句话引起了我的共鸣!

陈鹤琴指出小孩子的“知识之丰富,思想之发展与否,良好习惯之养成与否,家庭教育应负完全的责任。陈鹤琴认为做父母应该是一种专门的技能,专门的知识。

陈鹤琴1892年3月5日生于浙江上虞百官镇茅家弄一个没落商人家庭。1898年丧父,依靠母亲替人洗衣维持生活。1900年,入私塾学习旧学。

1906年,考入杭州蕙兰中学。1910年 冬,中学毕业。1911年秋,考入北京清华学堂高等科。1914年夏,清华毕业,考取公费(“庚款”)留学美国,同船者有陶行知。曾打算学医,经反复思考,决心学习教育。

抵美后,就读于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1917年夏,在霍普金斯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17年秋,入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专攻教育学和心理学。陈鹤琴教育理念的形成与他的青少年追求自己远大抱负的刻苦努力息息相关。

然而,最终陈鹤琴教育理念的形成起始于1920年12月26日,长子出生,将其作为实验与研究儿童心理的对象,对其从出生起的身心发展进行连续跟踪观察和记录,并作系统研究。

1923年秋,在南京鼓楼自己住宅内开办鼓楼幼稚园,试验科学化、中国化的幼稚教育。

1925年秋,鼓楼幼稚园新园舍建成,定名为东南大学教育科实验幼稚园,请助教张宗麟协助工作,全面开展实验,被誉为“中国的福禄培尔”。

同年,出版《儿童心理之研究》和《家庭教育》。至此陈鹤琴教育理念开花结果。

陈鹤琴批评家庭教育中“娇生惯养”、过分溺爱和专制式的严厉管教两种普遍存在的错误态度和做法。前者是对孩子无原则的爱,它有损于孩子的身心发展,因而他强调“对子女要爱护,但绝不要溺爱”。

当看到有些父母代孩子做孩子自己能够而且应该做的事情的现象,他指出家长的责任是帮助孩子生活、自立和做人,而不是代孩子“吃苦”,因此提出活教育中的两个原则“凡是孩子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先生指责家庭教育中的专制式的严厉管教方法,认为这种管教方法的后果只能是摧残儿童的创造力,束缚儿童的思想。

先生多次告诫家长:“做父母的教养子女第一条原则,就是要尊重‘以身作则’这条原则”。

在婴幼儿期,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小孩;

即使进了幼稚园,老师和父母对于小孩子具有平均的力量,但由于儿童与父母相亲的爱力深,相处时间长,他们对儿童的影响仍然特别大,往往儿童在学校所受到的一些好的教育,却抵挡不住家庭环境的影响。

因此,做父母的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先生主张家庭教育要民主化,父母要平等对待小孩,尊重小孩的人格。他特别强调“做父亲的应当同小孩作伴侣”,认为这是家庭教育民主化的一个表现。

他认为父子作伴游戏的好处很多,既可以沟通父子间的情感,增加家庭中的天伦之乐,又可以利用作伴机会教育孩子,还可以发现孩子不好的行为和思想,及时加以纠正。

“做父母的对于子女的教育应有一致的措施”这是陈鹤琴家庭教育理论的重要观点。父母施教的方法不一致,宽严不同,孩子就无所适从,甚至会产生投机取巧、轻视父母等流弊。

家庭教育既是一个古老的课题,又是一门崭新的学问。

先生对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为中国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奠定了科学的基础,提供了具体的方法,特别是《家庭教育》一书所提出的一些原则和方法,是我们现代做父母的一本很好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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